“现在我只能靠打官司来讨回欠款,好在镇里和村里都支持我,为我提供相关的证据。 ”宋金鼎无奈地向记者说道。
家住蒙城县漆园办事处十里井村的宋金鼎,是个老实巴交的汉子。1997年2月的一天,时任十里井村村支书的高文清和村文书一道,找到宋金鼎,以村里的名义向他借一笔钱,用于修建当地学校校舍。
宋金鼎说,村支书告诉他,今年他们村好不容易被评为“先进党支部”,如果不做出点样子,这个“先进党支部”的称号可能就保不住,请他无论如何要帮村里一把,就当是为村里做贡献吧!
他考虑到这笔钱是用来搞教育的,尽管心里有一百个不愿意,最后还是拿出积蓄,借给村支书3.2万元,村支书当即签下欠条,并承诺一年之后还款。
一晃几年过去,宋金鼎多次找到村里,讨要欠款,可是村里一直都说没有钱还。后来,国家取消了村镇提留和农业税,村里更是无钱还款。他多次找村支书要钱,村支书都说钱是村里借的,镇里用掉的,镇里账上记的有,应该找镇里去要。他又找镇领导,镇领导说这笔钱已建了电子账目,再等等一定会还钱。
这一等又是几年过去,这笔钱如同石沉大海,杳无音讯。最近,宋金鼎再次找到镇里,讨要当年借出的这笔钱。可是时过境迁,乡镇领导都已经换了好几届,新上任的领导对此事毫不知情。记者随即联系现任蒙城县漆园办事处沈峰主任,沈主任表示,宋金鼎的情况他已经从信访办了解到,鉴于该笔账已经欠下十多年,办事处将尽力查清账目,帮宋金鼎讨回这笔钱。
日前,沈主任联系本报记者说,办事处查了1997年2月十里井村的村级账目,确实有一笔3.2万元的入账。由于这笔钱不是私人借债,借条上只有老村支书的签名,没有加盖村里公章,因此办事处表示借条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还款证据。办事处建议宋金鼎走司法途径解决此事,并给他提供了当年的财务账目,当时的老支书也愿意给他作证。
本报法律顾问韩宝律师认为,办事处要求宋金鼎去法院起诉,本身并无不妥,因为欠条上无法反映出该笔借款是村委会所借。但如果有相关旁证,可以证明这点,也未必就非得走司法途径,增加宋金鼎的维权成本。
另外,如果宋金鼎要去法院起诉,只能起诉当年借钱的老支书,由老支书去举证说明该笔借款是村里所借,理应由村里返还。
专家提醒,如果不是私人之间的借债,借条上不光要有当事人签字,还要加盖对方单位的公章,到期要及时讨回借款。
宋金鼎最终能不能讨回欠款,本报将继续关注。实习生 姚红涛 本报记者 胡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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