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0日,在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闭幕式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敬农带领市政府市长汪一光等7位新当选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这在市人代会上还是首次。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近年来,亳州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建设“活力亳州、美丽亳州、幸福亳州”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2014年2月,亳州市启动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工作方案。2014年8月25日下发了《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并通过政务公开网予以公开。对市本级366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分类清理,最后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共84项,均为行政许可项目;取消13项;下放管理层级共114项;转变管理方式共125项;冻结共15项;转报省政府部门审批的共15项。同时在工商登记方面实行了企业登记四证并联审批改革。
行政审批相对集中
2014年8月,亳州市启动了行政审批相对集中改革、优化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和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对市级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转变管理方式项目和转报项目(包括公共服务项目),把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实施的法定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和标准、联系方式、审批程序、审批法定时限和承诺时限、运行流程图等制定办事指南,在市政务服务大厅予以公布;同时,与科大讯飞公司合作对市政府各部门和提供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制定的办事指南内容逐项审查,绘制成册;依托亳州市电子政务外网,实施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和网上行政审批。目前市本级和亳州开发区、谯城区、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政府均完成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并全面运营,实现市县联网。
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2011年以来,亳州市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等四项制度的通知》,《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亳州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有关程序规定》等一系列文件,用于完善决策程序。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政府文件要求,亳州市正在制定市政府系统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制度。制度建立后,亳州市将严格按照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评审、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目前规范性文件、重大招商引资合同、重大投资、重大决策等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前必须经市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市法制办全程参与市政府常务会。
加强文件起草审查
为提高决定科学性,亳州市制定了《中共亳州市委关于进一步提高市委常委会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的意见》和《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关规定》等,明确规范性文件起草程序和具体要求,规定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必须报市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2014年共审核审查市委、市政府下发各类文件201件。
市直职能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由各部门先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形成草稿,由分管市领导召集相关单位人员、有关专家通过论证、座谈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市法制办提前介入,及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草案经过反复讨论征求意见修改后,经市分管领导批示,提交市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市政府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未经市法制办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政府研究通过后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涉密除外)。2014年市政府已经出台的18件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已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备案,报备率为100%。
市委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市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未按照市法制办审查意见修改的,不得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市直部门在向市委常委会汇报的同时,市法制办同时汇报合法性审查情况。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的市委规范性文件,一律在市委、市政府网站上公布(涉密除外)。
清理规范性文件
亳州市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时出台了《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涉法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制定(包括转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66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4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13件;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予以公布。
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为优化亳州市经济发展环境,亳州市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2013年1月1日以来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市直36家执法单位和三县一区执法单位的创建材料、执法卷宗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完善举报投诉制度
拓宽投诉举报的受理渠道。在完善群众来信、来访等传统投诉举报方式的基础上,开辟了市长热线电话、行风热线、市民论坛等举报投诉方式。
完善投诉举报的工作机制。市政府积极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的受理、核查、回复、移送、奖励、曝光等全过程的工作机制,规范投诉举报工作,细化举报投诉受理范围。
加强投诉举报的研判分析。从全局、整体、连续、动态的角度,及时收集汇总信息,定期进行分析研判,从中查找、归纳出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建立定期接访制度。年初,市委、市政府制定了领导干部接访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全部安排接访,直接面对群众,解决问题。同时,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处理,反馈答复,群众举报投诉处理率达100%。
畅通复议渠道
为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亳州市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规范行政复议行为,积极拓宽复议受理渠道,认真受理审理复议案件。
亳州市先后建立和完善了行政复议立案审批制度、案件审理制度、听证制度、权利告知制度、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案卷归档管理制度、廉洁自律制度等一系列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积极推行行政复议政务公开,通过网上公布行政复议咨询电话,建立“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度”等,疏通行政复议进口关,努力为人民群众直接、快速、准确表达诉求搭建了有效平台。
同时,亳州市还创新复议审理方法,设立了案件受理和听证室,配备两名专职人员具体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由2名兼职人员负责案件把关,确保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对应诉案件,市法制办代表市政府积极答辩举证出庭,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市政府严格执行。2014年度,市本级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5件,行政应诉6件。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率达100%。
建立健全 信访工作制度
亳州市制定了《亳州市党政领导包保化解信访案件办法》、《亳州市信访直通车实施办法》和《亳州市行政中心门口集体上访和异常上访接待处置暂行办法》、《亳州市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实施办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接访预约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完善了信访工作制度。
亳州市还制定下发了《亳州市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办法》、《亳州市信访事项复核(复查)工作规程》、《参加省信访事项评议工作规程》、转发《安徽省信访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实行了信访和诉讼分离制度。
围绕畅通入口、规范办理、有序退出,亳州市形成了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开门接访为平台的“工作倒逼”机制,以落实责任为基础的“三位一体”(信访事项分管领导+有权解决信访问题的责任部门+信访人属地)包案化解机制,以“案结事了”为目标的督查督办机制,以来访接待、回复处理及有序退出为重点的信访秩序规范机制等四项重要机制,实现了信访积案的有序退出。
对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评查的案件,由承办部门调查取证,需要听证,依法举行听证,需要专家评审,由市信访局主持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事实和法律政策依据,提出初步答复意见,由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承办部门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意见补充完善后,提交市政府领导批示,以市政府名义按时书面答复信访人。
记者 陈显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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