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蒙城县坛城镇建立“公开村级财务、公开规章制度、公开监督渠道”“三公开”制度,使全镇14个村(居)财务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该镇要求各村(居)在每月5日以前将上月村级账务上报财政所会计核算中心,镇督查办实行跟踪督查。同时在各村公开栏公示村级财务规章制度,在各村(居)选拔5-7名原则性、责任心强的党员、村民代表成立财务监督小组,有效提升村级财务监督水平。
(唐殿军 李凤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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