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讯 自称是退休高干,子女都在司法部门上班,取得他人信任后借机骗取钱财。8月28日,利辛县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承办此案的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切莫轻信一些人打着国家工作人员的幌子诈骗。
2014年7月6日,被害人王某到利辛县公安局报案称,自己被一个自称是政法委退休干部、利辛县公安局领导父亲的老年人骗去2000元钱,利辛县公安局随即立案侦查,于同年12月30日将犯罪嫌疑人岳某抓获归案。
经查,岳某今年63岁,是蒙城县人, 2008年曾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出狱后不思悔改,又于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间先后以自己是政法委退休干部,子女、女婿是司法部门工作人员为由,在蒙城县、利辛县两地骗取 10名被害人的钱财,共计19300元。
2013年6月,岳某连续几天到蒙城县西关街某棋牌室看人打牌。闲聊中岳某“无意间”说起自己是蒙城县政法委退休干部“王某某”,两个儿子分别在亳州市法院、检察院上班。恰好蒙城县有一个退休干部叫王某某,加上岳某长相气质像个干部,不少人便信以为真。一来二去,岳某便与棋牌室的人熟络起来。一天,岳某来到棋牌室,称自己的侄子出了车祸,急需一笔钱私了,向连某、李某等人借了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钱,之后便人间蒸发。连某、李某等人方知被骗。
随后,岳某又来到利辛,谎称自己是利辛县县委书记的表亲、公安局领导的父亲,女婿是某监狱“一把手”,以能为人升迁、办理教师编制等提供便利为由,先后骗取张集镇大众旅社老板陶某、城南新河小学教师张某、五一广场附近居民周某等人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钱财。
案发后,岳某辗转温州等地躲避抓捕,所骗钱财也被挥霍一空。
利辛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岳某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岳某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张旭)
新闻推荐
▲12月15日上午,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举行“亳州市巾帼文明岗”挂牌仪式。亳州市妇联主席戴爱霞,副主席邢军,亳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鲁清,诉讼服务中心主任皮桂山等参加仪式并座...
蒙城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蒙城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