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全市一季度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要求,要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把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作为重中之重
市纪委近日发布了《2016年第一季度党风政风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以进一步抓好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要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通报显示,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87起,处理27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48人,涉及金额490.4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5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起,23人受党政纪处分。
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87起
248人受党政纪处分
通报说,今年一季度,亳州市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之一,集中力量,全力推进。
在线索排查上,注意从群众举报、媒体报道、财政监督、项目审计、执法监察等方面发现问题线索,建立问题排查台账,每个问题都明确主办单位、人员和时限,实行“分级负责、部门督办、定期调度、销号管理”。谯城区纪委成立九个专项工作巡查组和两个督导组,采取包点划区的方式,对开展专项工作敷衍塞责、零线索、零案件和举报投诉较多的单位进行重点巡查。
在线索办理上,实行挂牌督办制,调动各部门、各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力量,分期分批挂牌督办,查结一批,销号一批。涡阳县纪委构建“五位一体”工作格局,同时发挥派驻机构作用,实行“点对点”办理问题线索。
在推进机制上,建立问题线索零报告预警机制,对不认真开展自查处纠、线索排查走过场、上报问题零报告的单位进行约谈。
第一季度,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87起,处理27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48人,涉及金额490.4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5人。
其中,涡阳县共查处178起,处理11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7人,涉及金额23.15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人。
利辛县共查处125起,处理10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20人,涉及金额208.03万元。 蒙城县共查处55起,处理2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涉及金额244.01万元,移送司法机关3人。
谯城区共查处29起,处理2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涉及金额15.25万元。
市公安局查处1起,处理1人。
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起
23人受党政纪处分
通报说,元旦、春节前后,各地各单位按照节前发通知、严明纪律要求,节中抓检查、紧盯违纪问题,节后严问责、加强通报曝光的要求,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各地通过公开举报电话,在网络、微信上,开通“四风”问题举报“一键通”,开展“四风”问题“人人拍”等活动,引导群众积极举报公款吃喝等违规问题,监督渠道得到进一步拓展。同时,坚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及时查处,并问责到位。
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其中涡阳县查处7起,处理7人,党政纪处分7人;蒙城县查处10起,处理10人,党政纪处分10人;谯城区查处5起,处理5人,党政纪处分5人,利辛县查处1起,处理1人,党政纪处分1人。涡阳县、蒙城县、谯城区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在落实“两个责任”,严肃责任追究方面,各地党委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及考核、约谈、述廉述责、“一案双查”具体办法,实现“两个责任”考核全覆盖。利辛县委采取“月汇报、季分析”的措施,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建立了约谈制度,注重抓早抓小。各县区制定了以纪委书记、副书记为约谈人,以乡镇党委、纪委负责同志以及县区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为约谈对象的约谈制度。针对不重视、不落实“两个责任”的地方和单位,对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压实“两个责任”、加强纪律审查、加强通报曝光、严肃责任追究
持续发力纠风反腐
通报指出,个别地方和单位特别是“一把手”思想认识不够到位,线索排查有待加强,问题查处有待强化。
对此,通报要求,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推进措施,严格执纪问责,持续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首先要压实“两个责任”。通过明确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约谈交办督办等方式,持续传导压力,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
其次要加强纪律审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深入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务求工作实效。强化对线索的排查上报,坚决杜绝虚报、漏报、瞒报现象。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包庇,对压案不查、查而不报的要严肃处理和问责。
第三要加强通报曝光。各地各单位要将通报曝光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手段,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通过通报曝光达到查处一起典型问题,堵塞一个制度漏洞,教育警示一批党员干部的目的。同时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典型案例和通报曝光情况,为上级通报曝光、警示教育提供素材。
最后要严肃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是落实“两个责任”的保障,对党委及班子成员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的腐败问题,存在严重的作风问题、纪律问题、选人用人问题以及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做到绝不姑息。
(记者 蒋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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