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讯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针对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办案前松后紧,年底突击结案、年底当事人立案难,影响审判质量和法院形象的顽疾,亳州中院采取五项有力措施,加强均衡结案管理。
该院将均衡结案置于法院审判管理的核心地位,出台相关办法,修订岗位目标责任,变过去的“片面追求年终结案率”为“重视月结案均衡度”,形成导向,使办案人员从思想根源上彻底摒弃“前松后紧”的思维定势,树立高效高质办案理念,促进收结案良性循环。
遵循审判工作规律,合理调整划分各庭室审判职能和受案范围,科学地平衡工作量,并严查来案不立、推案不办的问题,所有案件必须据实录入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接受网络监督,防止“年底立案难”等人为调控现象的发生。
每月编发《市中院收结案情况通报》,详细记载各月份各庭每名审判人员办案数量、审案天数、审结率高低排名、存案量高低排名等指标,对审判运行态势进行动态分析。对均衡结案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其成绩将被记入其业绩档案,作为评先创优和晋升提拔的重要依据。
根据案件距结案时间期限的长短,分别由庭长、分管院长进行催办督办,对部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开展集体研讨,集思广益,制定对策,减轻合议庭和办案人员压力,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每件案件都能在审限内尽快结案。
此外,他们还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对审判运行态势的宏观研判和微观分析,从结案目标管理、同步动态管理、审限提示预警、监督检查、通报奖惩等方面细化措施,探索审判人员自主管理、庭长把关管理、审委会宏观管理的均衡结案管理模式,建立科学、长效的均衡结案管理机制。 (怀岩记者常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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