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讯 2月15日下午,亳州火车站公安派出所民警秦爱峰接到了山东曹县旅客邹静的短信:“行李箱已经接到,合同已经签了,非常感谢热心的铁路民警!”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列车上两位旅客拿错了包裹,民警上演了一出反唱“调包计”行李回家的爱心故事。
2月14日清晨7点,亳州所指挥室值班民警张振峰接到旅客吴小舟的报警求助,称自己昨天夜里在亳州站下车回家后,发现行李箱在K1264次的火车上被人拿错了,箱子里有一部相机、 U盘,还有几件衣服,而这只行李箱却有锁,明显不是自己的,请求民警帮助查找自己的行李箱。
此时,距离吴小舟下车已经过去了8个多小时,张振峰立刻查询了该次列车的运行时间,由于报警时间过晚,此时K1264次列车早已到达了终点站石家庄站,所有旅客都已下车。当民警询问吴小舟当时是怎么拿错的,吴小舟也说不太清楚。抱着最后一点希望,张警官费尽周折联系到了当次列车的值乘乘警。而让人高兴的是,当班乘警也正在为车上的一宗错拿行李箱的报警而大费脑筋。
原来,当天凌晨,准备在山东曹县站下车的邹静报警称自己放在行李架上行李箱被偷换了,包内有日常用品、身份证件和一份工程合同。最后虽然排除了被盗的可能,但乘警长无法核实行李箱主人的身份信息,只好将行李箱带回了石家庄站。经过吴小舟与乘警长在电话里的仔细核对,行李箱正是吴小舟的。乘警长表示会马上想办法把吴小舟的行李箱送回亳州站。
上午8点,接班后的指挥室民警秦爱峰与山东曹县的邹静进行了联系,邹静激动得连声感谢,原来邹静最担心的是箱子里的那份合同,那是1月30号与客商签订合同的样本,如果找不到的话,损失就大了。
当晚10点20分,亳州所客运值勤民警孙凯将邹静的行李箱送上了开往曹县的K1264次火车。次日0点10分,又从K1263次列车乘警手中接回了吴小舟的行李箱。
(李彦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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