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4日下午,亳州市召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据了解,本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统一后的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幼儿园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本次改革的组织实施阶段为2012年10月—2013年1月。对于改革前已经取得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已经取得的资格依然有效,按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等级进行过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组织评审。
会议指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必须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开展,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的文件精神,不折不扣的执行;要先过渡后评审,做好改革试点的相关工作,确保平稳过渡;要统一思想,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汪一光参加会议并讲话,副市长王玉玺参加会议。
(记者 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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