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村民在新村健身广场上健身延林摄
□记者 蒋海涛
作为农业大市,亳州市农业资源丰富,劳动力众多,区位条件优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潜力和优势正逐步显现,传统农业正向现代农业加速演进,这些都为亳州市美好乡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美好乡村建设的全面启动,亳州市330多万乡村常住人口,将陆续在“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美好乡村里,开启美好新生活。
美好乡村 美在“三个方面”
美好乡村建设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为方略,以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村庄建设、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管理创新为重点,推动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努力打造“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农民幸福家园。
“生态宜居村庄美”方面,村庄规划科学合理,农民住房实用美观,中心村道路、电力、供排水、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垃圾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村容村貌整洁有序,自然生态保护良好,人居环境明显优化。
从2013年开始,每年重点培育建设121个中心村,全面推进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周期两年;每年治理改造620个左右自然村,以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建设周期1年。到2016年,力争全市40%以上的中心村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到2020年,力争全市80%以上的中心村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
“兴业富民生活美”方面,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农业产业化水平大幅提升,农民就业创业空间不断拓展,农民收入水平大幅提高,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发展,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到2016年,农业总产值达到370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620亿元以上,粮食总产量达到100亿斤以上,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100万亩以上,培育100家以上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转移农村劳动力100万人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000元;到2020年,农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128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0000元。
“文明和谐乡风美”方面,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完善,村规民约基本健全,乡村特色文化得到传承发展,农民精神风貌积极向上,生活方式文明健康,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农民群众幸福感明显提升。
中心村建设为“重中之重”
以村庄布点规划和乡镇发展规划为依据,按照“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的要求,以乡村社区化为方向,打破村界,培育中心村、整治自然村、提升特色村。
根据城镇体系规划,选择区位条件好、群众基础好、经济实力好、新建住房少、“两委”班子强的村,优先考虑乡镇政府驻地村、特色产业村、交通干道沿线村,作为省、市、县区重点支持建设的中心村;重点打造涡河美好乡村百里长廊和西淝河、茨淮新河美好乡村示范带。
中心村建设要采取多种方式,先行解决中心村农民住房、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用地问题,妥善处理“拆”、“建”关系,做到搬入新居,拆掉旧房,老宅及时复垦,土地占补平衡。
妥善安置个别收入低、特别困难的农户;统筹建设中心村社区服务中心,健全便民服务、科技服务、就业指导、文体活动、群众议事等农村公共设施。优化配置教育、卫生资源,整体推进中心村学校、卫生室以及村内水、电、路、气、公厕、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
扎实推进村内主干道路硬化和公共场所亮化,全面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全体村民,广电网等网络通村到户,坚持建管并重,建立农村公共设施的长效管护机制。
对于列入改造的自然村,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充分利用老村庄原有设施条件,注重保护利用好村庄的生态、自然和人文景观,充分体现自身的文化底蕴和自然风貌特色,突出区域历史文化特征。
按照安全、实用、美观的要求,科学改造旧农居,逐步完善基础设施,美化村庄环境,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对于规划不保留、近期不能拆除的村庄,重点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有步骤地开展危房改造,逐步引导老村庄居民向中心村集中,向城镇集中。
多重保障 给力美好乡村建设
为推进美好乡村建设,亳州市将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从2013年开始,市、县区两级都要设立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原则上每年市和各县区分别不少于5000万元,连续投入5年,并逐年增加,主要用于中心村建设、自然村治理的以奖代补,用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美好乡村建设。
坚持以县为主,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大力整合相关涉农项目资金,集中建设中心村,兼顾治理自然村。
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加大财政奖补力度,扩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自管试点,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美好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加快发展村镇银行,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扩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等有效担保物范围,探索建立美好乡村建设投融资服务机构。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投资、捐助、认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支持美好乡村建设。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形式,在农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
通过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补助等途径,形成村级组织运转、活动场所、村干部报酬、党员干部培训资金保障机制,到2016年,所有村级活动场所均达到200平方米以上。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规划建设、资金整合、产业发展、土地整治、公共事业发展、基层组织和乡风文明建设等6个指导组。
各县、区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例会、季度督查、半年考评、年终总评制度。市、县区两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不少于5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
建立美好乡村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将美好乡村建设纳入各级党政干部综合考核和机关效能考核,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拨付以奖代补资金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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