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首次公布了被该院纳入最高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36位“老赖”名单。目前,包括市中院在内的全市各级法院已将199名欠款“老赖”纳入了这个“黑名单”。这些失信者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以及贷款出行等方面受到全方位限制。(见本报11月17日“重点”版)
欠账还钱,天经地义。就是这样简单的道理,在“老赖”那里失了灵,变成了“钱在我这我做主”。这种“欠钱的是大爷,被欠的是孙子”是非颠倒的现象,让很多好心的债权人很“受伤”。这次亳州中院将199名欠款“老赖”纳入了“黑名单”,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以及贷款出行等方面对其进行限制,应该说是对“老赖”的重重一击,笔者认为,这还不够,还应该配以其他组合拳,让“老赖”们彻底品尝到失信的苦果。
一时资金短缺,借了别人钱,解了燃眉之急;或是生意合作伙伴,发生了资金垫付或转借,让生意得以维持,按说作为欠债者应该对债权人心怀感激,毕竟是他们在困难时“资助”了自己。当自己有了钱,对自己的欠账应抓紧归还,这样既显示了自己有信用,也让债权人少了“翘盼之苦”。但是“老赖”不是这样做,而是有钱也不还,就是法院判决了,也是装聋作哑,甚至是转移财产,躲避执行。“老赖”的行为,不仅让债权人物质上受到损失,精神上也备受打击,觉得自己“好心没有得到好报”,如果任“老赖”们这样赖下去,久而久之,就不会有人轻易借钱给别人,那么我们这个社会将变得多么冰冷和可怕。还有,如果任“老赖”借钱不还,将严重破坏社会信用,加大交易成本。因此“老赖”的行为不仅是对社会风气的污染,更是对社会秩序的践踏,必须严厉打击。
亳州中院对“老赖”实行“黑名单”制度,限制“老赖”的行为,让其付出代价,应该说是一个很好的惩戒措施,但这还远远不足以震慑一些“老赖”。因为这些限制措施,对那些有“限制需求”的“老赖”可能产生一定效果,但对那些没有这些“限制需求”的“老赖”,这些惩戒措施就不会起作用。因此,要仅仅对“老赖”“拉黑”还不够,还要加大对“老赖”的执行力度,要让“老赖”将“吃进去的全部吐出来”,不但占不到便宜,还要“偷鸡不成蚀把米”,让其得不偿失,这样做,不仅是对“老赖”的惩罚,还会对其他人产生震慑和警示作用。另外,还应该加强舆论宣传。要对“老赖”的行为进行曝光,形成一种高压态势,将“老赖”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不给其生存的空间,在全社会形成“欠债不还可耻”的社会氛围,做到这点,才会没人愿意当、敢当“老赖”。绿野
新闻推荐
本报讯 在公交车上也能免费上网了!昨天下午,记者从市公交公司获悉,6路公交20辆车已经开通无线WIFI,市民可以免费上网。预计到年底,市区所有线路的公交车将实...
亳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亳州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