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蒋加磊
千余创业群体带动三万余人就业
进一步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登记;给予财政贴息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利用“四荒地”、废弃闲置的厂房、撤并后闲置的乡政府、行政村的办公用房、村庄空闲地等存量资源,积极开展创业……近日,亳州市出台《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贯彻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的广袤天地“各显神通”。
为推进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意见》明确了重点发展产业以及返乡下乡人员可以享受到的各项利好政策。
根据《意见》中提出的目标任务,亳州市将实施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主体培育工程,加强平台建设。每年重点扶持以返乡农民工为主的返乡人员创业群体500个,带动20000人以上就业;重点扶持以大学毕业生为主的青年创业群体500个,带动10000人以上就业;重点扶持以便民服务为主的女性创业群体50个,带动500人以上就业;重点扶持以城镇特困人员、残疾人等为主的困难创业群体50个,带动500人以上就业。
同时,到2020年,重点打造省级返乡下乡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20个,市级返乡下乡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200个。
重点发展产业都要“接地气”
《意见》要求,要突出重点发展产业,利用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渠道,开发农业农村资源,发展规模种养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品牌农业、智慧农业、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电子商务及农业现代服务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重点发展烘干、贮藏、保鲜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农资配送、耕地修复治理、病虫害防治、代耕代种等生活性服务业。
同时,要丰富创业创新方式。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合作社联合社,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绿色农业,积极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改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环境,发展电商平台,开展网上创业。
突出重点发展行业和丰富创业创新方式的目的是融合农村一、二、三产业。引导返乡下乡人员成立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或产业联盟,建立合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提升农业价值链;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向特色小城镇和产业园区等集中,培育产业集群和产业融合先导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分享收益。
创业创新享受“绿色通道”
为方便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亳州市通过简化市场准入、强化金融服务、加大财政扶持等举措,为创业者们开辟“绿色通道”。
《意见》提出,继续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在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登记;发挥网上办事大厅作用,全面开放企业名称数据库,实现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登记模式;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不断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探索权属清晰的动产和不动产抵押贷款业务;加强对纳入信用评价体系返乡下乡人员的金融服务,给予财政贴息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农业保险公司探索开展保险+期货、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等创新试点,降低返乡下乡创业风险。
加快将现有财政政策措施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延伸覆盖,对返乡下乡人员创办各类企业,符合《亳州市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奖补条件的,要保证各类奖补资金落实到位;在评审推荐各类财政支农项目时,对返乡下乡人员创办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加工企业要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创业人员无后顾之忧
《意见》要求,各县区要通过强化社会保障、落实用地用电支持措施、加大培训力度、强化技术职称以及加强创业园区建设等措施,免除创业者的后顾之忧,让他们更加安心地创业,进而促进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
根据《意见》,返乡下乡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引导返乡下乡人员以个体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初始创业失败并以个人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其创业纳税情况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生活陷入困境并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救助。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存量土地资源,缓解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用地难问题;鼓励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发展农业产业;支 持利用“四荒地”、废弃闲置的厂房、撤并后闲置的乡政府、行政村的办公用房、村庄空闲地等存量资源,积极开展创业。
《意见》指出,实施就业创业促进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计划等,培育创业创新主体;支持大中专院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各类园区等建设培训实训基地,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实训服务;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创业创新。
《意见》指出,依托现有各类农民工创业园、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等,整合创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各地可安排相应的财政引导资金,降低园区生产成本,鼓励和吸引更多返乡人员入园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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