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咨询:我们夫妻两人是双职工,今年双胞胎孩子同时考上大学,高额的学费及所需生活费让我们很为难。因为是双职工不符合贫困家庭补贴对象,也不符合贷款助学范围,请问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根据《亳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公积金委〔2015〕2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产权住房的;(二)退休的;(三)在本市外就业或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就业的;(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五)出境定居的;(六)偿还所购住房贷款本息的;(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八)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九)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十)发生危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十一)被判处刑罚的;(十二)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情形。所以没有文件规定提取公积金可以支付孩子们的学费、生活费。(记者李锦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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