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有市民投诉市区一超市销售的小磨香油外包装上产品介绍内容夸大其词,诱导消费者购买。谯城区薛阁市场监督管理所现场检查后,对该超市进行了查处。
执法人员在该超市粮油销售区检查发现,亳州市某麻油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小磨香油”,在其包装箱上标注有如下字样 “香味纯正,凉热调拌,[传统研磨工艺,自然留香],小磨香油,精选优质芝麻,采用传统研磨工艺制取,具有浓郁的独特香味,保留了芝麻丰富的油酸、维生素E、钙、铁等营养元素,是煎、炒、烹、炸、拌、滋补、提神明目、增强食欲、美容之佳品” 的内容。
据一位执法人员介绍,生产企业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眼球,追求广告效应,使用一些明示或暗示的文字内容介绍产品或产品中的某些成分具有保健、预防治疗疾病的作用。如上述小磨香油属于食品,既不属于药品,也不具有保健品资质,该食品“滋补、提神明目、美容”等引人误解的文字表述,存在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之规定。
随后执法人员对涉案的3箱小磨香油进行依法查扣。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李智民 记者 曾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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