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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欠债人信息挂上网律师:此举涉嫌侵犯他人隐私

来源: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8-03-20 15:19   https://www.yybnet.net/
[摘要]律师:此举涉嫌侵犯他人隐私

■ 本报记者陆杨

一夜之间,徐松(化名)火了!在老家的贴吧上、论坛中、微信群里,徐松的个人照片和身份信息被到处传播。原来,半年多前,徐松向一位熟人借了点钱,但因各种原因,至今未还。熟人为此四处发帖,试图以此举催债。

近日,饱受折磨的亳州读者徐松找到本报记者。 “我能不能起诉熟人侵犯我个人隐私? ”徐松表示,熟人的行为严重影响到了他的正常生活,很多亲朋好友都看到了他的照片。

据徐松介绍,去年9月,因为做生意需要,他向一个熟识的生意伙伴借了3万元。当时,他写下借条,还给对方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并约定2018年春节前还清本息。

哪知道,徐松借来钱后,投资生意再度失败,不仅连3万元无法还清,还欠了新债。还款日期到了之后,徐松自然无法还款。 “熟人刚开始表示理解,但让我尽快还钱。 ”

3月初,熟人再次来电催促还钱。徐松承诺熟人会在3月底之前还清欠款,“本以为熟人会等到3月底,哪知道他直接把我的身份证信息发到了网上。 ”

徐松表示,他是从朋友那看到自己个人信息被发布的。 “熟人在网上造谣我是无赖,还污蔑我人品有问题。 ”徐松介绍,在当地一个老乡微信群里,自己就亲眼看到了个人照片被完整公布,照片上还被打上了“老赖”二字。

那么,徐松债权人的行为是否合法呢?在徐松没有还钱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没有权利私自在网上发布他的信息呢?记者咨询了安庆某律师事务所的谈敏律师。

谈律师认为,讨债人讨要欠款的行为本身没有问题,但不意味上述讨债方式没有问题。如果徐松并没有欠钱不还,讨债人就涉嫌侵犯其名誉权。但如果徐松确实有欠钱而且逾期不还,那么债权人虽不算侵犯名誉权,但把对方的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发布在网络上,涉嫌侵犯对方隐私权。

“是不是‘老赖\’,应该由法院说了算,个人是无权在网上发布他人照片的。 ”谈律师表示,现在人人都有手机,都能上网,但公民随意在网上发布‘变相通缉\’信息是一种欠妥做法,有可能对他人的社会评价、声誉造成负面影响,难逃侵犯名誉权嫌疑。

也许有人会质疑,法院不也经常公布老赖个人信息吗?谈律师指出,最高法出台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明确指出,各级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布,也就是说,“法院根据规定公布老赖的信息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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