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新买电动车频繁“掉链子”
如今电瓶车已经成了很多人的代步工具,进入市民的家中。然而,市民武女士近日却碰到了一件闹心事,刚买来的电瓶车还没骑一个月,就陆续出现了车门无法上锁、电路损坏,螺丝脱落等问题,当其以电瓶车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店家进行更换时,却遭到了拒绝。无奈之下,武女士只能通过12345市长热线进行投诉,希望市场监督部门帮忙协调。
今年2月底,市民武女士在市区某电动车专卖店花7000多元购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方便日常出行使用。让她想不到的是,才买不久,电动三轮车就接连出现了车门无法上锁、电动车线路损坏、后窗玻璃螺丝掉落等问题。返回到电瓶车专卖店后,店家表示可以帮忙调理维修。
然而,维修后的电动车刚骑回家不久,再次出现玻璃封闭不严,骑行时电机声音较大等问题。这样的情况让武女士很郁闷,刚买回家的新车,就出现各种问题需要维修,时间久了还能使用吗?
“这明显是质量问题啊,店家需要承担责任。”武女士表示,买的电动车,不到一个月就问题频出,这明显是质量有问题,于是要求店家更换新电动车。商家却认为这是小问题,且售出时间较长,不能换新,只能维修。
部门经协调免费更换问题部件
一方要求更换新车,一方拒绝换车,一时间双方僵持不下。无奈之下,武女士通过市长热线12345进行了投诉,希望市场监管部门帮助协调。
谯城区薛阁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取证。经查实,武女士所反映情况属实。随后,该所工作人员通知经销商和武女士到所进行调解。
工作人员向经销商宣传解释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经销商意识到自身售后服务及与客户的沟通交流还存在问题,最终同意对武女士购买的电动三轮车进行全面检查,对需要更换的部件给予免费更换,并诚恳向武女士表示歉意,对此,调解双方都表示满意,纠纷得以解决。
提醒保留消费凭证方便及时维权
“从调查取证的结果来看,经销商要对售出电瓶车承担相关的责任。”薛阁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在消费时如权益受到损害,要及时和卖家沟通协调,协调不成的情况下,要寻求部门帮助,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应注意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市场知名度较高的电动车,并仔细查验性能,购买时保留好消费凭证,以便出现纠纷后及时维权。
(李智民 记者 李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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