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姓张,亳州人。我在市区租了一间房子,租期两年。刚住了一年后房东把房子卖了,然后买房子的人要我搬出去。请问律师,我需要搬出去吗?
[北京京师(亳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陈效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也就是说,如果无上述情况发生,租赁合同未到期且租户也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因为租赁合同签订在先,应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房东和房屋买受人无权要求租户搬走。 (记者 刘心珠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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