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亳州市破获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目前,犯罪嫌疑人支某A被逮捕、支某B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5月9日,市食药监局经开区分局在对位于亳州市经开区银杏路的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仓库进行检查时发现,仓库内存放大量中药饮片、尚未使用中药饮片的外包装袋22954个,这些外包装袋分别标示着50余家药业企业的名称,市食药监局经开区分局对发现的部分中药饮片进行了抽样送检,其中标示安徽某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药饮片龙骨,经亳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结果为性状不符合规定,经市食药监局经开区分局不合格药品报告书解读小组判定该批中药饮片为假药。
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侦查该批药品系支某A、支某B所有,支某A伙同支某B自2014年在亳州市谯城区小李庄开始收购、加工、包装、销售假中药材,2017年7月份由于小李庄拆迁,支某A、支某B租赁亳州市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仓库继续收购、加工包装、销售假中药材,同时支某A、支某B在没有获得其他厂家商标许可使用的情况下,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对收购的中药材进行包装后销售,涉案金额10余万元。 (记者 杨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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