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发现别人丢失的手机没有锁屏密码,张某便动了歪念头,通过微信红包、扫二维码付款、充话费等方式套取了机主微信零钱中的13000多元。目前,张某已被逮捕。
7月13号上午,卜女士到谯城公安分局十八里派出所报警,称她的手机在7月11号上午丢了,在7月13号补了手机卡以后,发现微信零钱被他人消费了13000多元。
经过侦查,谯城公安分局十八里派出所民警发现一个叫张某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7月19号,警方将张某抓获。张某对实施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调查,卜女士的手机是被张某的妹妹捡到的。张某得知后,就把手机要了过来,后发现手机微信零钱里有13000多块钱,便打算据为己有。先伙同他人设法把微信解绑,然后和自己的手机绑定,采用发红包、充手机费、扫码转账等方式进行消费。
从7月11号10点20分到12点40分,卜女士微信钱包里的钱被他们以微信红包、扫二维码付款、充话费、订电影票等方式,一共支付了3000多元。当晚11点47分,他们又以扫二维码付款的方式,支付了10000元。最后,微信零钱里只剩下了30多块钱。
因涉嫌盗窃罪,8月8号,张某被逮捕,现羁押在亳州市看守所,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蒋新 记者 蒋加磊)
新闻推荐
本报讯日前,谯城区卫生计生委召开区卫生计生系统履行“一岗双责”等六个专项行动动员会。会议传达了《亳州市谯城区卫生...
亳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亳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