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 蒙城新闻 涡阳新闻 利辛新闻
地方网 > 安徽 > 亳州市 > 亳州新闻 > 正文

购买微商产品致伤, 谁来担责?

来源:亳州晚报 2019-01-08 09:06   https://www.yybnet.net/

今年7月,市民李女士从微商代购人赵某处购买到某品牌瘦身产品,据赵某说是国外畅销产品。李女士连续服用两周后便发生不适,后被医院诊断为某成分中毒,经检测是该产品所致。她咨询本报律师团,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黄伟(北京京师(亳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销售者责任的,产品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所以,李女士可选择要求赵某承担损害赔偿,属于生产者的责任的,赵某赔偿结束后可向生产者进行追偿。(记者曾莹莹)

新闻推荐

自热火锅脾气“爆” 市民选购需当心

不用火、不用电,只需要加一瓶水,就能享受热腾腾的火锅……随着天气渐冷,自发热食品很受年轻人青睐。记者近日市区超市、便利...

亳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亳州这个家。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购买微商产品致伤, 谁来担责?)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