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3月3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亳州市已退回2月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2946万元,缓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据了解,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自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为5个月;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
亳州市人社部门已按照社会保险免、减、缓政策维护好社会保险系统,核定征缴计划。由于政策出台时,部分符合条件的企业已缴纳2月份社会保险费,亳州市人社部门及时开展退费工作。
截至目前,在未让单位报送任何资料的情况下,亳州市人社部门已退回2月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2946万元,其中2236家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2789万元、2038家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94万元、2094家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63万元。
(杨海龙记者刘心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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