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一个和他的工作态度十分贴切的名字——付哲(负责)。8年担任基层司法所长的经历,让他对农民兄弟充满了深厚感情。 2006年到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后,他以满腔的热忱,为弱势群体奔走于法庭和调查现场之间。 2010年获得第六届“安徽省优秀青年卫士”称号。近日,又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2年,但一直没有办公地点,没有专职人员,没有经费补助。 2006年付哲到法援中心主持工作后,积极争取领导支持,改善办公条件,充实专职工作人员,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宣传力度,让老百姓了解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知晓率大幅度提升。中心开通的“12348”法律咨询热线,每天接听电话咨询和接待来人来访的人数不少于20人次。
当年12月,《亳州报》报道了一则惊人的消息,涡阳县民工小邓在南京因为见义勇为遭到殴打,并导致流产。看到报道后,付哲当即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付哲带领两位律师冒着严寒前往事发地南京,经联系当事人了解初步情况后,即请求下关区中央门派出所立案调查,并申请对小邓伤情进行鉴定。为了劝证人作证,他们冒雨在货场门口等了近三个小时,衣服都淋湿了,冻得瑟瑟发抖,证人终于愿意出庭作证。最终在付哲等人的艰苦努力下小邓获得15000元的赔偿,家乡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地维护。
2007年7月,正是暑假期间,居住在谯城区大杨镇胡桥行政村何香卜村的四个孩子一起结伴玩耍,不慎落入位于亳阜高速公路西侧何香卜村东北处的一处取土坑内,四名儿童均溺水身亡。四个孩子的父母悲痛欲绝,但是由于欠缺法律知识,不知道找谁索赔。他们找到市法援中心求助,付哲首先委托市金铎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进行证据保全。然后指派智立律师事务所主任办理,以安徽某基建投资有限公司为被告起诉至谯城区人民法院。经过一审、二审,最终市中院调解成功,四个孩子的家长获赔24万元。
在日常工作中,他总是积极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做坚定信念的表率,带头树立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讲服务的意识。在紧张工作之余,他刻苦钻研法律知识,参加在职教育,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对业务的孜孜以求,给他为贫弱群体争取权益的满腔热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一面面锦旗,一封封感谢信,一次次致谢电话,述说着多少个感人的故事。付哲就是这样,用激情燃烧的心,伸出温暖的双手,播洒着一缕缕法律的阳光,在皖西北这片土地上,为老、弱、妇、幼、残等社会弱势群体撑起一片法治的“晴空”。
·临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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