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巨型“池塘”里,数百只鸭子与挖掘机“为伍”,坑塘边缘已逼近村民的房屋
几位村民介绍这块土地的使用情况
涡阳县石弓镇石弓山脚下,有一巨型养鸭“池塘”,占地约30亩、深约20余米,这处“池塘”吞没良田,逼近住宅,让树木陷落,使附近村民人人自危。村民们都说,从没见过这么大规模的“养殖场”,里面养的鸭子却只有数百只。
是什么原因导致“良田变坑塘”?打着养殖的幌子取土出售,合不合法?村民们可否把曾经卖掉的土地收回来复垦耕种?接到热线反映后,近日,带着疑问的记者来到石弓镇一探究竟。
现场:巨型坑塘 “逼近”民宅
12月5日下午,根据读者提供的线索,记者驱车前往涡阳县石弓山。
在通往石弓山的一个路口,四五位老者穿着厚厚的棉袄聚集在一起。在他们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一处所谓的“池塘”,只见四壁陡峭如悬崖,“崖壁”裸露出一条条树根,有十几棵树已经陷落在塘里,令人站在岸边不禁心惊。
在坑塘底部,活跃着数百只羽毛黑白相间的鸭子,隔着数十米的落差看去,这些鸭子显得非常小。一台挖掘机停在坑塘内部的坡道上,与鸭子们形成了鲜明对比。
记者看到,池塘周边已经被铁丝和警告牌围上,铁丝下的黄土地已经大面积开裂,而这些铁丝紧靠一条乡村小道。村民说,这条小路是村子通往石弓山的必经之路,一旦下大雨,这条小路就可能在瞬间塌陷。
让村民王新堂胆战心惊的是,他家的房屋离池塘的“峭壁”不过4米远,前些日子,挖掘机出入时甚至把他家的院墙碰开了裂。
一辆车身上标有“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汽车停在池塘岸边,两名工作人员坐在车内。村民们介绍说,现在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人员经常开车过来巡逻值守,这多少让人感到些许安心。
村民:名为养殖实为取土
村民告诉记者,两年多前,这30多亩土地被一个名叫曹伟的人以养殖为名承包,实质上却取土出售。由于附近有几处窑场,所以从这里挖出的粘土根本不用愁销路。
“根据车辆的吨位不同,一车土的市场价从60到100元不等。”村民王新爱说,有时前来买土的人甚至直接来到这里“按方量地”,付款之后自己拉走。
一开始,村民以为曹伟真的是搞养殖,挖土只是想把池塘扩大一点,谁知,两年之后,这里居然被挖成了20多米深的“巨型池塘”。“如果是干养殖场,根本不需要挖20多米深,事到如今,可以明显看出养殖场就是一个幌子。”村民王新爱告诉记者,最近,村民们曾经数次阻止曹伟的挖掘机继续挖土,并向县里的相关部门举报此事。
对于村民的强烈反映,在接受记者的电话采访时,曹伟显得很无辜:“从我承包这块地干养殖时,这个巨型坑塘就存在,而挖土出售的行为就更没有了,我用挖掘机挖土只是为了修理池塘,方便养殖而已。”
然而,当记者问他为何承包了两年之久,池塘仍然没有修好时,曹伟又“顾左右而言他”,说起了别的话题。
调查:土地原为村民所有
采访中,老人们告诉记者,池塘所在地的归属要从32年前说起。那年,政府按每亩400元的价格从村民手中买地建大理石厂,当时没有村民愿意签字转让土地,但最终还是“胳膊拗不过大腿”。
在泛黄的合约书上,记者看到这块土地被卖给了当时的大理石厂,并规定村民卖了土地之后可以进入厂内做工人。然而,几年之后大理石厂倒闭了,留下了一批下岗工人。
涡阳县发改委副主任陈红说,该委在2010年与曹伟签订了一份合同,出让大理石厂的厂房和土地,让其搞养殖,曹伟每年缴纳2万元钱,有了这些钱才能给下岗工人基本工资。至于曹伟挖土出售,陈红说,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应由国土资源部门判定,如果违法,也应由国土部门进行制止和处罚。
部门:这块地将国土收储
随后,记者与石弓镇政府进行了联系,镇办公室负责人称,镇政府曾数次协调此事,但负责本地土地工作的国土资源部门在龙山镇。
龙山镇土地管理所所长藏镇说,他刚调任龙山所所长一个多月,但早已调阅大量卷宗了解了这块土地的状况。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与大理石厂同时存在的还有一座轮窑场,窑场烧砖、村民盖房都从这块土地取土。30年过去了,用土数量可想而知,这个巨型坑洞不可能全由曹伟一人挖掘。
因为大理石厂属于涡阳县发改委的下属企业,所以目前这块土地的管理权限属于县发改委。藏镇表示,对于曹伟在这块土地上挖土出售的行为,龙山镇土管所已经立案调查并作出了相应惩罚,近期派有执法人员24小时巡逻看守,不允许其再挖掘取土。
藏镇说,他能理解村民对土地的感情,但依据省明文规定,这块1980年征用的土地已属国有土地,不可能返还给村民。近期,涡阳县正在筹备将这块国有土地进行收储,并重新合理规划。
记者 汪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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