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政府下发文件,对在黄金店内勇斗歹徒的涡阳县公安局城关责任区三位民警分别记个人二等功。
2012年10月14日13时许,位于涡阳县向阳大道的“中国黄金店”遭一名持刀、枪(仿真)的男子抢劫。犯罪嫌疑人在刺伤营业员抢劫黄金首饰后逃离现场。涡阳县公安局城关责任区刑警队民警吴国华、尹站魁、宋崇强三人在办理其他案件返回途中路过案发现场,发现犯罪嫌疑人,不顾个人安危,勇斗歹徒。在身体被刺伤的情况下奋力将犯罪嫌疑人擒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约15万元。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市政府研究决定,为吴国华、尹站魁、宋崇强三人分别记个人二等功1次,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 (记者 曾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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