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涡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GY2014-25宗地面积:42322.8平方米
(63.5亩)
宗地坐落:华都大道北侧,刘西路西侧,育英路东侧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部分70年容积率:<2.2建筑密度(%):<25%批发零售用地部分40年绿地率(%):>35%建筑限高(米):<80米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批发零售用地<10%)起拍价:9600万元保证金:7000万元
宗地编号:GY2014-26宗地面积:39926.平方米
(59.89亩)
宗地坐落:华都大道北侧,育英路西侧, 谷水路东侧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部分70年容积率:<2.2建筑密度(%):<25%批发零售用地部分40年绿地率(%):>35%建筑限高(米):<80米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批发零售用地<10%)起拍价:9000万元保证金650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低于底价不成交)。
四、 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5月 14日 至 2014年6月6日 到 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获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4年5月14日 至2014年6月6日 到 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及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6日11时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6月6日 15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时间为2014年 6 月6日16时30分,拍卖活动地点在 涡阳县招投标中心四楼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2)如竞买人需要在涡阳县注册成立新公司的,需按申请时核准的名称1个月内在涡阳县注册成立全资独立法人新公司;如以自然人身份竞得需要注册成立新公司的,应按申请时核准的名称1个月内在涡阳县注册成立全资独立法人新公司。竞得人应在新公司成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受让主体变更协议。
(3)出让地块面积以土地登记时实地测量面积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张虎、武强
联系电话:0558-72277650558-7251207
开户单位:涡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账号:34001887408053001012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账号:10031697870001000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账号:271030102100002315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账号:17820239971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账号:12-773001040015417
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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