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涛 记者 武长鹏)近日,涡阳县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在该县城东驾校公开审判,驾校教练员和学员旁听了审判过程。
法庭当场对被告人王某某以犯危险驾驶罪,一审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1月21日,王某某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当时属醉酒状态。庭审结束后,驾校学员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行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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