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司法厅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和《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亳州市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六十八条)
亳州市利辛县、涡阳县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学历条件放宽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适用以户籍为准。
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条件的,可以报名。
(5)品行良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确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工作时间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市司法局申请办理。
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在军队司法行政部门报名。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本人毕业证书。
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并作出相关承诺。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口簿。
4.本人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 像素x高626 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具有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对上述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
(四)考试费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皖价费函(2007)98号和皖价费(2012)85号文件规定,2014 年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30 元,采用网上缴费方式,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 月10 日。
(五)准考证
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可于9月5日至9月1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工作时间到市司法局申请提供下载打印服务。
二、考试时间、地点
(一)考试时间:2014年9月20日、21日。
(二)考试地点:宿州市。
三、考试要求和纪律
(一)报名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自觉维护考试秩序,共同营造诚信参考、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二)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应携带本人准考证和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身份证件种类或所载信息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应试人员不得随身携带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进入考场。要按规定对号入座、粘贴条形码和填涂作答。
(四)应试人员应当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依据《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二年内或者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违纪人员的处理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单位。
四、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有关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情况请登陆司法部和安徽省司法厅网站查询。
亳州市司法局咨询电话:
0558—5555288 5555287
亳州市司法局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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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涡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