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晓鸣(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编前语:
8月26日、27日,“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农业现代化座谈会”在崇州市召开。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参观了崇州市隆兴镇黎坝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桤泉农业服务超市、10万亩粮食高产稳产示范基地,对崇州市的“1+4”现代农业发展模式表示了强烈的关注。四川省社科院副院长、研究员郭晓鸣以《农业经营体系与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创新》为题,对崇州市“1+4”现代农业发展进行了主题发言。本刊记者也就崇州市“1+4”现代农业发展模式的价值、实践意义以及今后的发展采访了部分专家学者。
崇州“1+4”现代农业模式在切实保障和落实农民权益的前提下,以巩固和完善土地家庭承包制度为基础,以构筑并丰富农业生产性服务链为动力,以转变政府职能和明晰政府边界为支撑,形成了具有强烈集体共识的农民组织体系、具有强大现代农业生产要素集聚力的产业体系、具有科学布局和调控能力的政策体系的“三位一体”的有机共同体。“1+4”现代农业模式探索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对应对新时期农业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1+4”模式建立了以农户为主体、以劳动分工为纽带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1+4”现代农业模式建立在以乡村社会网络为基本生存空间的人群和群体的基础之上,其基本利益主体是农民。通过劳动分工,将决策权、管理权、生产权、监督权等诸项权利分离,使土地使用权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之间依赖性增强,更容易形成有机团结。“1+4”现代农业模式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自给自足农业经营模式,通过建立规则和制度,形成稳定的农业经营组织和网络,为农业生产性服务提供平台和载体,实现了农业由传统向现代经营的突破性进展。
“1+4”模式探索了低成本、低风险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路径。“1+4”现代农业模式提供了一条低成本快速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路径。职业经理人不需要支付土地流转费用和前期农资投入就能经营几百亩土地,通过与合作社协商就能够发展自己的事业,这是过去想做但没能力做的事。
“1+4”模式拓展了稳定的、具有较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来源。“1+4”现代农业模式创新职业农民培训机制,出台多种形式激励措施,提供本土化的、低成本的发展平台和空间,而且较低的进入门槛(年龄和学历)和显著的经济效益,使职业经理人和职业农民对以农业为终生职业有了明确预期,激励职业农民进行职业规划,拓展了稳定的、具有较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来源。
“1+4”模式开辟了农产品生产成本和质量安全控制的有效途径。“1+4”现代农业模式整合传统农村社会网络和适度规模经营,集成科技、社会化服务、金融、品牌等现代生产要素,对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进行分工细化,政府发挥监督和引导作用,大幅降低农业生产、运营成本的同时,有效激励农业向高品质、高附加值方向运行。
“1+4”模式构建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有效供需载体,奠定了平稳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基础。“1+4”现代农业模式中,政府与科研院所合作建立公益性质的科技转化平台、推广平台、应用平台,建立公益性和经营性综合服务平台,大幅降低科技和社会化服务成本,而职业经理人是“1+4”现代农业模式中最具活力也是最为关键的主体,他们具有明确盈利目标,成为农业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最为重要的有效需求载体。
“1+4”模式形成了农业分工细化、多方共促共赢的良好局面。“1+4”现代农业模式改变传统农业自给自足经营体系,细化农业社会分工,使农民、职业经理人、合作社、政府、农业服务个体等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体,实现农民和职业经理人增收、合作社有提留、财政投入效率提高、农业增效、服务性企业增值等多方共赢局面。
从发展的视角看,“1+4”现代农业模式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第一,发展土地合作社不应与公司农业形成对立和排斥,应充分发挥公司在农产品价值提升、市场拓展等方面的优势,探索建立公司与合作社互补性和合作性的发展模式。第二,支持相关领域产业发展,如大型农业机械制造和售后服务、农业信息化设备制造和服务等。第三,进一步推动合作联社建立,通过产品(特别是经济作物)多样化和规模化,增强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第四,应明确土地合作社市场经营主体地位,给予合作社融资和保险优惠条件,进一步降低合作社经营的市场风险。
(张世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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