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崇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崇州市政府办公室委托,对
崇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014—2015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一、招标编号:
CZCG2013-1014DDWX二、招标项目:
崇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014—2015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的车辆维修供应商;
2.具有一类(含4S站)或二类汽车维修资格的维修供应商;
3.经营场所位于崇州市五、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出售要求:
招标文件自2013年10月25日至2013年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在崇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蜀州南路1号)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和证件:(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1)—(3)项验原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项收原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凡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资料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八、采购代理机构:崇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崇州市蜀州南路1号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28-82200188传真:028-82200188
崇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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