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和春节临近,建筑农民工回家过年进入倒计时,如遇工资拖欠问题找哪里投诉解决?记者从12月5日召开的崇州市保障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上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全市新建、在建工程项目必须设置维权公示牌,公布企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投诉电话,届时农民工维权将变得更加方便。
启动检查工资支付情况
崇州市各部门、乡镇(街道办)即日起开展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各建设、施工、劳务及担保等单位全面自查,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通过银行工资卡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对工程项目实名信用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工资发放监督管理等重要环节全面排查,及时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
对涉及农民工数量多、拖欠金额大、存在严重社会稳定隐患的工程项目,相关单位、部门将制订应急预案,立即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欠薪逃逸或恶意拖欠拒不整改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确保社会稳定。
公示维权方便快捷
为畅通建筑农民工维权渠道,从2015年1月1日起,全市新建、在建工程项目必须在项目公示栏增设维权公示牌,公布负责处理工资争议和拖欠问题的企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投诉电话。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将维权公示牌设置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未按要求设置维权公示牌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和责任单位纳入监管类项目和企业管理。
同时,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还要对所属项目的建筑农民工至少每两周开展一次维权知识培训,并网络申报培训情况,提升建筑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
注意讨薪逐级进行
建筑农民工该如何合法讨薪?根据规定,发生工资拖欠或纠纷问题,农民工首先应分别与所属劳务企业、项目部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协商解决,受理投诉的项目部及企业应将相关情况予以网络记录,经协商后仍未妥善解决的投诉案件,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向项目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与各方协商未果或均不予解决的,建筑农民工应按照项目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顺序,逐级投诉登记和申报,不得越级投诉。
问责失责主体将受处罚
按照要求,劳务企业、项目部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等工资支付的责任主体,要依法履职,建立规范高效的建筑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处理机制,落实专人受理和协调处置农民工的投诉,内部化解工资拖欠纠纷。协商未果或无法解决的,要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络申报和报告,协助做好建筑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有效避免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讨薪突发事件发生。
凡因拖欠建筑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聚众围堵等群体性聚集上访讨薪事件发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予以信用扣分,并在招投标、施工许可等方面予以限制,并通报给企业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严厉处理。
(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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