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崇州市1月17日召开市委十二届第七十三次常委会,专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市委书记赵浩宇强调,全市上下要时刻牢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把安全生产工作做细做实。
新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新安全生产法突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预防,重点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加大对违法行为特别是对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对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赵浩宇就崇州市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以最坚决的态度坚守红线、以最严格的要求落实责任、以最严厉的手段深化整改、以最严明的纪律加强监管。要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过去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来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来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把安全生产工作做细做实,努力取得更大成效。
二要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相关部门要引导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务必使新安全生产法精神传递到企业基层和一线员工。
三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制度。严格按照《崇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暂行制度》要求,全市各级党委要把安全生产作为自己的份内之事,切实加大领导力度,严格考核问责,真正担当起保安全的政治责任。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完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各级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监管的原则,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安委会、安监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四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组织开展全方位、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七打七治”打非治违行动,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消除隐患。
五要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措施,全面摸排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薄弱环节,加强对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春运安全生产的监管,紧盯节日期间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敏感区域,落实风险预判、巡查驻防、应急处理等措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市民欢度佳节。
市领导高翔、柳宁、杨学明、杨火清、郑继良、付卫东、刘荣华、赵卫东、熊千山、刘嘉聪、牟家忠、陈波等参加会议。(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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