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记者日前从住房公积金中心崇州市管理部了解到,住房公积金多项提取政策将于5月4日起作出调整,其中在租房提取公积金上,租房一年可提两次住房公积金,申请资料取消完税证明。
“崇州市从2010年就开通了租房提取业务,此次政策调整中,租房提取的条件进一步放宽,办理手续也更简化了。”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调整后,职工只需在成都公积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就能够申请提取公积金。同时,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申请办理两次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调整前,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还要求本人及配偶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一年之内也只能申请提取一次,调整后公积金对无房职工的支持力度更大。”
“为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流程,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职工不再需要提供完税证明。”相关负责人说。据了解,调整后,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业务的办理资料主要为身份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需要提供配租协议和由相关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张世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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