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杜晓鹏) 日前,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西部地区首例特大印制假币犯罪案进行了宣判。6名涉案人员1人被判处死刑,其余5人分别被判处3-15年有期徒刑。
2009年9月12日凌晨,德阳市公安局在公安部经侦局、省公安厅的指挥下,在中江县南华镇捣毁了一特大制造假人民币窝点,抓获公安部督捕逃犯吴小辉等数名犯罪嫌疑人,缴获冠字号UX65假人民币1100余万元,查获电脑、胶片印制机、晒版机、切纸机、油墨等印制假人民币设备及作案交通工具宝来汽车1辆、摩托车2辆。经查,该案为四川省乃至西部地区建国以来首例印制假人民币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3月,家住金堂县福兴镇清河村9组的被告人吴小辉出资购买激光打印机、印刷机、胶印机等设备,邀约被告人舒銮辉、莫书林、杨建、廖正凯、王时建,先后在绵阳市城郊、金堂县淮口镇成纺二厂家属区、中江县辑庆镇周某某家地下室、中江县南华镇南华大道团结路67号租住房等处,采用胶印方式试印假人民币,并在中江县南山镇槐北路24号租住房进行二次加工。在印制假币过程中,被告人吴小辉负责出资及组织人员和分工,舒銮辉购买机器设备和制版,杨建和廖正凯调色和操作印刷机,莫书林和王时建给印刷机添纸及打杂。2009年3月,被告人吴小辉通过电话与广州的吴文松(另案处理)联系购买假人民币700万元,并汇款8.6万元到吴文松的兄弟吴文强(另案处理)的邮政储蓄账户上。尔后,被告人吴小辉派邹宇(另案处理)到广州吴文松处提取假币,邹宇携带假币返回四川途中,被广州市公安局抓获,其携带的700万元可疑钞票被当场查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小辉、舒銮辉、莫书林、杨建、廖正凯、王时建为谋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货币管理制度,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应当以伪造货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吴小辉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舒銮辉、莫书林、杨建、廖正凯、王时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至15年。
新闻推荐
1、旌江干线已于2013年10月底建成通车,全线绿化工程已完工,待中央分隔带绿化灌木成长高度合格后进行交工验收。今年5月20日,已与成都青白江实现全面贯通,与成青快速干线和成都绕城高速对接。2、德茂...
金堂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金堂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