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迎春 成都商报评论员
南京市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执行带薪休假制度的自觉性,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提前做好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安排,征求本人意见并报单位领导研究确定后,按计划执行。意见强调,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从严控制、保证休假”的原则,严格压缩控制不能休假的人员和天数。
对这份通知,网上的意见多半属骂声。这些骂未必都客观理性,很多是受腐败等其他事件的影响而迁怒。不过这种网络情绪仍值得关注。
享受年休假是每个劳动者的法定权利,领导与下属均一视同仁,不用强调,也无需带头。以文件方式要领导带头,本属多余,却也是现实境况的真实反映。它说明,我们距离依法办事还有不少距离,许多时候还需要“依人办事”。就连劳动法有明文规定的年休假,也要用“权力权威”的方式带头推进,而不能以“制度权威”的方式“普适”推进。
事实上,在人治规则中,领导干部既是权力的享用者也是权力的受害者。迫于一级一级的权力威压,领导不休假,下级不敢休假的规律同样适用于领导自己身上。所以,摆脱人治,回归对制度负责的法治,才是所有人的休假权得以落实的关键。
从更深层面看,休假需要领导带头,既是人治的果,也是人治的因。所谓果,是“依人办事”的人治导致了休假也需要领导带头;所谓因,是利用领导权威才能推进一项法定权利,反过来又会使人治的氛围更浓。领导权威成了维系运作的关键要素。现实中这种例子并不少见。比如很多事情的推进,完全依赖于领导的决策和坚持,领导不作为,整个机构就可能不作为,甚至领导一休假,下面就放羊。这恐怕也是领导不敢休假的原因之一。前两天读到一篇评论说,城市治理不能靠领导发火。其实领导何尝想要发火,问题是,不发火,连一些简单问题都解决不了。领导发火才能解决问题,恰恰说明很多制度的失灵。如果制度有效,领导何需发火,休假何需带头。
法治是现代社会科学治理的一把钥匙,它不完美,却非常有效,它不能完全确保公平正义,却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百姓和官员,都能从中获得安全感,获得尊严。法治之下无需带头,因为“带头”多少有些个人权威凌驾于制度之上的意味。制度只需遵守。这个遵守,不是口头上的,而是行为上的。总之,我们应该随时随地强调制度权威,强调依法休假,而非领导带头。
【微言大义】
@碧玉竹柏:许多基层的行政事业单位,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五加二、白加黑,意思大家明白?工作人员想休假不敢休,领导不发话也不敢要求发补助,所以南京这个领导带头鼓励大家休假的做法很人性化。
@开心UUYY:政府应出文件强制环卫工人每周带薪休假两天、公务员每周义务扫街两天……
@零食男友的马甲:休假前先把护照都收了吧,再出个王国强就丢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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