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由周星驰执导,文章、黄渤、舒淇和罗志祥主演的魔幻喜剧巨制《西游降魔篇》(以下简称《西游》)于2月10日大年初一火热上映后不断刷新各项票房纪录。截至2月25日,《西游》成为最快突破10亿的华语电影,刷新了由《泰囧》创下的20天突破10亿的吸金纪录。
而作为投资方的比高集团和负责内地发行工作的华谊兄弟,近日就票房分成一事公告屡屡“打架”,更是十足“吸睛”!
周一午间,华谊兄弟宣布《西游》达到9.9亿元,获得的分账收入税前利润大约为1.95亿元。但当日晚间,投资方之一比高集团也刊发了一则看似“含糊”的公告,表示投资方在内地地区发行可取得70%“分成收益”。这则公告,直接逼迫华谊兄弟在周二开盘后不得不紧急停牌。
值得注意的是,自去年11月以来,比高集团从不承认华谊兄弟的“投资方”身份,在多个场合表示其只负责在内地地区的发行工作。
比高集团分成70%收益?
比高集团公告显示,根据《西游》投资方与华谊兄弟签订的合作协议,华谊兄弟负责影片在内地地区的运营和发行,除了收取《西游》内地发行毛收益12%的发行代理费之外,投资方及华谊兄弟还享有取得该影片在内地地区发行的净收益的分成。
据协议,投资方可实际取得该影片在内地地区发行之计算后净收益约70%分成收益。
比高集团的公告公布之后,引得市场一片哗然。某华谊兄弟的投资者对记者表示:“不是说华谊才是《西游》最大的受益方吗?这两家公司的公告怎么掐起架来了?”
为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别致电华谊兄弟和比高集团方面,但截至发稿时,仍未收到两家公司方面的回复。
但从华谊兄弟高管在新浪微博中的留言来看,公司对此事表明了态度。
华谊兄弟总裁王中磊在2月5日的微博中表示,华谊兄弟是《西游》第一出品方,中国地区发行方,中国地区票房最大收益方。
昨日董秘胡明也在微博中表示,我们不对其他海外公司的公告进行评论,但作为负责任的上市公司,一切公告均以规则和法律文件为依据。
华谊兄弟强调“投资方”身份
华谊兄弟表示,根据协议的约定,公司应得发行代理费为公司行使该影片在内地地区发行权所取得的一切收入(即发行毛收益)的12%,此外,根据《西游》的具体票房收入,华谊兄弟享有在内地地区发行净收益70%至90%收益分成的权利。
协议约定,当内地地区发行净收益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时,公司应得收益分成为该区间内发行净收益的70%。
截至2月24日,《西游》的票房已经达到了9.9亿元,所获得的净收益已经远大于2000万,因此,华谊兄弟应得收益分成为该区间发行净收益的70%。
值得注意的是,华谊兄弟在公告中提到,就该影片应投入的投资额累计为人民币8800万元,似乎再度强调自己是《西游》的“投资方”。
2012年11月,比高集团曾宣布《西游》股权投资者包括比高集团、威秀电影、安乐影片、文化中国附属公司,华谊兄弟负责在中国内地的发行。
2月7日,华谊兄弟宣布公司和比高集团、威盈投资及其他合作方签署协议,公司为《西游》在内地地区的出品方、投资方和发行方,似乎和比高集团的口径不一,甚至引发了部分投资者对华谊兄弟披露不准确的声讨。
从华谊兄弟董秘胡明的态度来看,似乎对“投资方”一词另有解释。
胡明在微博中指出,电影的出品方就是投资方,出品人是投资方的老板,这个身份在全球不同市场可能是不同的。每个市场的发行方可能也不同,每部电影都有主要市场,如华语电影第一大市场就是中国内地,这个发行方承担主要的回收责任,其收益固然与能力相关,但与承担的责任也直接挂钩,好莱坞六大片厂就是全球最牛的发行方。
为何公司如此在意“投资方”的头衔,据某业内人士介绍,恐怕与《西游》如为国产片便可获得政策补贴与税收有关。
比高玩“文字游戏”?
随即记者从一位常年跟踪传媒行业的分析师处进行了解、揭开了事实的真相。
“比高集团的公告其实是存在猫腻的,主要在于测算方法。”上述分析师表示。
“首先,比高集团从华谊兄弟处获得了一笔买断的费用,这也就是比高集团公告中所提到的‘保证收益\’,我们测算了一下大约是9000万;然后比高集团再将这个‘保证收益\’加上30%的票房收益大约是7000万,然后除以净收益2.3亿,最后就得到了他们所谓的70%‘分成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华谊兄弟董秘胡明曾在微博中对净收益给出了详细的解释,净收益=票房分账收入及其他收入- 发行代理费- 宣发成本(P&A) - 保底(MG)。
即《西游》票房分账收入9.9亿元-代理发行费宣发成本(P&A)8000万-保底(MG)9000万,净收益为2.3亿元,上文中所提到的净收益也便是这么计算得来的。
“比高集团玩的猫腻在哪?在于他们在计算时并没有扣掉成本,但《西游》的拍摄肯定是有成本的。‘70%’对应的是分成收益而不是分成净收益,公司实际上等于在玩文字游戏。”上述分析师点评道。
“比高集团把自己投资电影的成本让华谊兄弟帮它承担了,但实际应该把全球发行的收入按比例去分摊它的成本。《西游》在海外的票房其实很差,内地至少要分摊成本的70%至80%,预计在9000万左右,比高集团在内地获得的发行净收益应该是7000万,这不好看,1.6亿多好看。”
当《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问到为何比高集团会发出这则不清不楚的公告,这位分析师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比高集团为什么要玩这个文字游戏?因为其也是一家在港股上市的公司,但这家公司目前其实仅实现微利,除了《西游》再无其他看点。同时,这也是比高集团制作的第一部影片,但上映到现在以来华谊兄弟却是最大的受益者,这样作为比高集团的股东,香港投资人可能会对公司有质疑。为什么这么叫座的一部影片,投资方却不是最大的受益者,这或许表示比高集团刊登这则公告的初衷。”
随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比高集团近日的走势中发现,近半年公司股价一直涨势喜人,但就在2月7日华谊兄弟宣布自己是《西游》最大受益者之后,股价突然急转直下,距2月7日收盘价目前跌幅已达16%。
《每日经济新闻》 成都商报记者 张世豪
新闻推荐
成都国税发布成都商报记者昨日从成都市国税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明确自2013年2月1日起,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取...
成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成都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