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日前制定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指出,各级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承担主体责任。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执纪监督的专责机关,对本地、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监督职责。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都要找准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昨日,部分市级部门接受采访时表示,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履行“两个责任”,与时俱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市委统筹委依托新近开发试运行的统筹城乡业务平台,加快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两个平台的有效结合和嵌入。市委统筹委还创新了反腐败工作机制。5月中旬以来,市委统筹委针对改革中群众最关切的统筹城乡示范镇综合改革试点和专项改革试点、“小组生”新农村综合体建设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围绕8个示范镇和7个专项改革试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日前,市房管局已研究制定下发了《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结合房管工作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房管业务工作紧密融合,强化“五个落实”举措,推动履职尽责,确保“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在落实“责任书”签订方面,层层落实责任,并把责任的落实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在落实述责述廉工作方面,该局领导班子成员、处(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将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作风建设、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和廉洁从政情况等方面,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在落实约谈制度方面,该局党组制定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除派驻纪检组组长进行不定期约谈外,党组主要负责人还适时约谈班子成员、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市民宗局通过切实履行职责,坚决执行中央、省、市要求,部署贯彻工作措施,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强化任务分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该局将19项工作逐一分解到局领导、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明确任务分工。二是强化警示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宣传。通过建立“3233”谈话制度,该局先后开展工作约谈17人次,警示约谈6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对2起苗头性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三是强化正风肃纪,抓好作风建设。该局制定下发了正风肃纪工作方案,通过“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对青羊宫内的同春会所进行了清理。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压实监督责任。强化对行政权力事项和“一岗双责”情况的日常监管。成都商报记者 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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