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华西都市报报道了小区广告扰民和费用去向成谜的问题。随后,记者走访了成都市内几个小区,所有小区业主均称从未收到过广告收益。某物业公司经理说,将这部分费用并入专项维修资金或是其他公共费用使用往往能避免业委会和其他业主的分歧。同时,如果将广告收入挨家挨户分给业主,很多业主并不是居住在该小区,且每户分得的收入也很少,可行性并不高。
住在桂王桥北街的程先生说,其实没有要求小区广告费一定要分给业主,但是希望这笔钱的数目和用处能够清晰明示:“哪些广告牌多少钱,收了多少,用到哪里,一笔一笔都要清楚才行。”这也是记者采访中,大部分市民都有的想法。
华西都市报见习记者张元玲实习记者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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