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记者日前从市医保局获悉,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期出台了《成都市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申领工作流程》(以下简称《流程》)。《流程》规定,对举报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公民、法人或组织进行奖励,最高奖励20000元。
《流程》要求,办案单位在举报事件办结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成都市人社局申报奖励资金,成都市人社局在接到奖励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办案单位根据审定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资金。举报人接到领取奖励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奖金。
其中,因举报人的举报,使可能造成社保基金损失行为终止的,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400元;对举报后查实的,按查实骗取金额的5%予以奖励,奖励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的标准给予,最高奖励标准不超过20000元。
市医保局热烈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举报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戚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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