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了《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2015年1月1日起,成都市所有电动自行车都须登记上牌,并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对于现存超标“电马儿”,条例给予3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须申领临时号牌后上路行驶。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屡见不鲜,除了电动自行车本身的问题,骑车人自身安全意识淡薄也不得不提。8月8日上午,一名小伙骑着电动自行车,他抬着头,听着耳机,一只手扶在车龙头上,另一只手则搭在腿上,表情轻松。不过,他电动自行车上的负担可不少,捆着的白颜色管子差不多有3米长,露出车头、车尾各有1米左右。如果道路上有紧急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成都商报记者 锁千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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