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国际档案日”,一起去市档案馆看《成都故事》展览吧。在跨入“十三五”后,成都档案事业产生了怎样的变化?在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中又起到了什么作用?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来到了位于天仁路260号的市档案馆采访。
档案管理步入依法治理的轨道
“档案具有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功能,档案工作在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档案馆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道,档案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是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文化资源,是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的文化功能在社会文明中起到了历史传承的桥梁作用。
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出台,去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进行了再次修改。档案法明确规定: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是集中保存、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收集和接收本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各机关、团体、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依法履行统一管理本单位档案,并按照规定向相关档案馆移交档案的职责。
《档案法》作为从事档案事务的行为准则,为档案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成都市结合本市实际,围绕中心工作,完善重大活动、扶贫、拆迁、学校、工业园区等档案管理的配套制度,保障全市档案事业的有序开展。
并非所有档案都存在综合档案馆
“查学历、工龄,到档案馆。一提到档案,很多人都认为,所有档案都在档案馆,在工作和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有人找我查个人档案,我也只好一次次解释:个人档案不保存在国家综合档案馆,而是保存在自己的工作单位或相关部门。档案馆只能管理和提供利用已经进馆的开放档案。形成文件、整理档案和移交档案的是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市档案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少市民带着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不了解,来本馆查需要的信息,但并非所有档案都保存在国家综合档案馆。
按照档案法规定,档案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是集中保存、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收集和接收本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就成都市而言,市和区(市)县均设有国家综合档案馆,按照专业类别,设有成都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房地产信息档案馆、国土资源档案馆,大中型企业内设管理企业档案的档案馆。个人档案分别由所在街道办和有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管理。各级人才交流中心为管理流动人才档案的机构。
本报记者 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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