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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龙眼标价8.9元 收银价咋涨到12.9元?追踪 永辉超市339电视塔店涉嫌不明码标价 价格部门调取销售台账 工商部门今日约谈负责人

来源:成都晚报 2018-01-11 12:42   https://www.yybnet.net/

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在超市内查看

成都晚报9日报道永辉超市339电视塔店“彩食鲜甜玉米(盒)”、鲜龙眼、牛油果收银实收价高于标价的消息后,成都市成华区相关执法部门昨日展开调查,价格主管部门调取相关销售台账后表示,该超市经营者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成都成华区339广场分公司涉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最快下周做出行政处罚;工商部门今日将约谈超市相关负责人。

9日

对记者所购商品和购物小票取证

根据市民陈女士反映,本月1日至5日,她和母亲在永辉超市339电视塔店3次发现“彩食鲜甜玉米(盒)”标价和收银时实收价格不一致:标价均为5.9元/份,前两次实收价6.9元/份、7.8元/份,最后一次协商后以标价5.9元/份买到。成都晚报记者7日所购商品中有2种实收价高于标价,8.9元/份的鲜龙眼实收12.9元/份,鲜牛油果标价12.9元/份,结算价为13.9元/份。当日,记者向市长热线12345进行了投诉。

9日上午10时许,成华区物价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电话询问记者是否保留相关证据,记者来到位于一环路东三段的成华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后,相关负责人将记者购买的商品拍照记录、收银小票复印留样,随即依法对记者举报投诉的问题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10日

调取超市相关销售台账

昨日上午,成华区相关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到永辉超市339电视塔店现场取证。记者和执法人员来到超市售卖龙眼的展柜时,8.9元/份的彩食鲜龙眼的标签仍然放在醒目位置,而一旁又立了一个标价为12.9元/份的标签,本报记者现场对2个标签拍照记录。约半小时后,超市8.9元/份的标签已经消失。

在超市综合办公室,执法人员登记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调取了陈女士和记者购买商品时间段的销售台账,随后要求店长王志威对1月7日记者购买的高于标签价的龙眼和牛油果进行解释。王志威说,龙眼和牛油果均按份购买,龙眼日常销售价为10.8元/份,促销期间价格为8.9元/份,记者所购买龙眼12.9元/份的价格是1月7日执行的,“但当时收银系统将龙眼调价为12.9元/份,而营业员错将标价签换成8.9元/份。”。牛油果也存在相同情况。

政府部门反应

价格部门:最快下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成华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胡超介绍,实际支付价格高于标签价如果属实,将面临两种行政处罚,一种是“价格欺诈”,将处5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另一种是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将处5000元以下罚款。

对于陈女士和记者反映的情况,胡超说,该店龙眼和牛油果的销售台账中,确实售卖过高于原价的价格,说明经营者没有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所以很难认定是“价格欺诈”。他表示,从现有证据来看,该店标签确实存在问题,市民实际支付的价格高于标签价,因此涉嫌违反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

胡超表示,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价格投诉将在60日内办结,但由于此事乃市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将优先处理,提交案审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将对该单位递交行政处罚告知书,经过三天的陈述申辩期,最快将在下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工商部门:已下达了约谈通知书

本报报道也引起了工商部门的注意。9日上午,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微博@成都工商转发本报报道时点评道:“你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购物经历:选购商品时看到的明明是XX.XX元,结账的时候,突然发现价格变高了,保不齐连小数点都给你挪了位置!”@成都工商还发出温馨提示:类似“阴阳价签”的问题很可能涉嫌价格欺诈。

昨日,猛追湾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在现场取证调查后,为了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已向该超市相关工作人员下达了约谈通知书,要求相关负责人11日上午10时到猛追湾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接收约谈,调查是否属于价格欺诈。成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仍在调查中,如确有违法行为,将依法对其作出相应处罚,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以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

权威提醒

留取证据时 可拍下价签周围参照物

价格主管部门通过本报提醒市民,遇到类似情况需要维权时,除了要保留收银小票和所购买的商品外,还要在现场拍照留证,照片所涉及的内容除了价格标签以外,还可以拍一下周围的参照物,“比如店内墙壁上的某个明显标志物。”执法人员执法时,就算商家调换商品位置,毁坏现场证据等也百口莫辩。最重要的是,市民在发生类似问题以后尽量不要和商家发生正面冲突,直接向相关部门举报,以便尽快调查取证。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注意看商品的包装、价格、产地、保质期等相关标识,如遇没有保质期或没有产地和生产日期等,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遇到商品价格问题时,可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遇商品质量问题,应向工商部门投诉。各部门投诉电话合并后,可直接拨打市长公开热线12345。

成都晚报记者 章玲 摄影 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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