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编号:
202006149395四川豪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截止2020年6月30日,你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于2020年7月5日前补缴社会保险费50601.7元(本金)、利息2161.59元、滞纳金6083.66元。逾期未缴纳、又无正当理由的,我们将依法提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直接划拨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如不服本通知,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金牛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成都市金牛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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