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华琳/文武法/图)7月15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社区人员贪污案件。被告人胡某犯贪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武侯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利用社区党委委员的职务便利,在协助管理待拆迁房屋的过程中,擅自将房屋楼顶对外出租,将收取租金11万余元据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被告人胡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胡某退缴全部赃款,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武侯区监察委员会特意邀请了辖区内街道、社区、国有企业等100多名代表,旁听该案的审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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