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322台车辆(大车2辆,小车40辆,二轮摩托车120辆,机动三轮车6辆,机动四轮车1辆,电动三轮车48辆,电动四轮车7辆,电瓶车43辆,人力自行车39辆,人力三轮车16辆)于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暂扣,驾驶人或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接受处理。按照《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无主机动车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予以公告,请车辆驾驶人或车辆所有人前往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公告3个月期满仍不前往接受处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公安机关按无主机动车依法处置。请车辆所有人在公告期内前往中融安保集团总公司新津分公司认取和咨询相关事宜。地址: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望江村五河路342号,咨询电话82551166。
特此公告。
附件: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暂扣车辆统计表
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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