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织工逃亡,官府在其手背刺字 花楼织机。
蜀锦《飞天》局部。
现代织工。
壹 遍身罗绮者 不是养蚕人
前后蜀时,四川地区的蜀锦织造,对织户普遍采用“以丝布散于市民,至期而敛”的办法。
官府“预支丝、红花、工直与机户雇织”,先将丝织原料发放给登记在册的织户,到时按册收取成品。
宋朝初年,大致沿用这种办法。到宋真宗、宋仁宗时,这种办法在四川地区已普遍推行,成为成都地区岁收和上供锦缎绢帛的主要来源。
为保证能定期收到蜀锦,官府不仅建立了严密的匠籍制度,更是对那些技艺精巧的织工在手背上刺字,以防其逃亡,称为“工而涅籍之人”。
由此,宋朝时期成都民间织锦机户比隋唐有所增加。就算这样,沉重的生产任务仍然压得织户喘不过气来。
宋灭后蜀后,在蜀地设立“博买务”,即由官府定价征购部分舶货,本质上成为垄断收购民间物产的机构。
“诸郡课民织作,禁商不得私市帛”,强迫织户将所织锦缎,全部交给官府收购。豪强大地主更趁机“释贱贩贵”,敲剥织户。
北宋初的王小波、李顺起义,“博买务”无疑是导火索之一。
“昨夜入城市,归来泪满襟。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北宋时,郫县人张俞写下了这首《蚕妇》,从中可以窥见当时人们的生活情况。
“遍身罗绮者”,是不知道织工是在“燃膏继昼,幼艾竭作”的情况下才将蜀锦织成的。贰 锦机玉工不知数 深夜穷巷闻吹笙
织户们苦不堪言,再加上官吏从中作梗,以至于到期不能交付如量的蜀锦。但朝廷的需求有增无减,由此,成都的官办丝织工场诞生了。
史料记载,宋神宗元丰六年,吕大防任成都府知府,为保证上贡绫锦的供给,创办织锦工场——成都府锦院。解决了高级绫锦的供给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织户的负担。
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历史地理研究所研究员王小红在《宋代成都“十二月市考”》中透露,成都府锦院的规模极大,拥有房屋127间、织机154张,每日进行生产的工匠近600名,所织蜀锦最好的种类如锦、绮、罗、纨等,主要作为特产,每年向皇室上供14000匹,这也是朝廷每年赐给文武官员锦服的首选。
到南宋,成都府锦院的锦缎产量,远远不能满足换马的需要。宋高宗建炎三年,茶马司在成都自办 织锦 工场 生产丝织品,开展 贸易,用以交换战马。乾道四年,茶马司锦院与转运司锦院(即成都府锦院)合并为一,锦院的规模更为壮大。
封面新闻记者李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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