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唐馥娴)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减轻各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促进池州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市人社部门日前推出“三降三补”减负政策清单为企业减负。
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仍按19%执行,失业保险总费率仍按1%(单位0.5%、个人0.5%)执行;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50%;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不影响职工社保待遇。
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技能培训的企业新录用人员,培训结束并经考核合格,经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按不低于人均8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人社部门实施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用、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和少裁员,尤其是在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等劳动者就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僵尸企业”,可以通过安徽省稳岗补贴网上申报系统申领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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