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 记者纪良发报道 3月21日,记者从池州市渔政部门获悉,近日,长江航运公安局池州派出所与池州市渔政部门在开展联合巡查执法行动过程中,查获了一起长江禁渔期内电捕鱼案件。
电捕鱼是一种毁灭性的、极具危险性的捕鱼方法,它不仅对渔业资源有着严重危害,而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长江禁渔期,池州市境内长江干流禁止所有捕捞活动,所有市场、餐馆禁止销售违规江鱼。3月14日夜间,长江航运公安局池州派出所与池州市渔政部门在长江贵池梅龙水域巡逻检查时,抓获一名正在使用电网捕鱼的周边渔民。现场查获非法捕捞的鳜鱼、鲤鱼、青鱼等江鱼达30余公斤,公安部门立即扣押作案渔船1艘以及电瓶、电捕网等电捕设施。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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