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半年来,家住青阳县杨田镇的丁某为自己侄子醉驾致人死亡一事伤透脑筋——因侄子醉驾致人死亡,当时曾与侄子一起饮酒的他和另外两名共同饮酒人被诉需赔偿死者各项损失共计35万余元。最终经过法院调解,当时曾同桌饮酒的丁某等三人向对方支付了赔偿金共计12万元。
今年3月3日,丁某的侄子小丁和盛某、潘某以及丁某本人在一起吃饭喝多了酒,当晚,小丁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撞到行人王某后逃逸,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小丁负全部责任,死者王某的家人向青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丁及其酒友支付各项损失35万余元。
经法官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丁某等三人各自赔偿王某家人各项损失计40000元。
徐峰 本报记者 朱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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