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鸿熙通讯员黎卫日
记者日前在崇左市某县采访时,中午在县招待所用工作餐,在明知执行“禁酒令”情况下有意“暗访”,遂有意让同事提出“喝点酒”。这时接待的同志面露难色,后经不住软磨硬泡,吩咐服务人员上酒。不料招待所服务人员却表示“这个真没有!”表示县里已施行相关政策,严格规定“中午不能上酒”。
客人假意要喝,酒家真的不卖,“禁酒令”着实让人印象深刻,反映崇左市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之严之效。今年5月6日,崇左市出台了领导干部反对“四风”的“九条规定”,其中的第4条便是“禁酒令”: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不准在早餐、中餐接待中上酒;不准在公共场合猜拳、赌酒、强行劝酒和逼酒;不准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
四个“不准”没有留任何余地。根据自治区相关制度规定,崇左市进一步明确了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规范,主要内容包括监督检查的内容、检查的方式及处理的办法等,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实质化。目前各县也作出了相关规定。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改进领导干部作风,真正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使守纪律、讲规矩深入人心。”据了解,市纪检监察部门今年一项重点工作就是:抓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抓住元旦、春节等各节假日等重要节点,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注重从群众投诉举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渠道收集线索,严查典型案件,严格责任追究,对违规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和威慑力。
“‘禁酒令\’只是我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工作中的一个小缩影。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5件,处理8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人;2014年以来,全市共发出通报5份,通报典型案例34起,45名违纪干部被指名道姓通报曝光。”有关方面表示。
目前“禁酒令”在崇左“落地生根”。日前某地级市人大考察组到崇左市凭祥、龙州、大新等地考察,午餐从领导到工作人员都吃自助。就餐期间,大家像往常一样为表尊敬而举杯互敬,不同的是杯中盛的不是酒,而是当地特产诸如柠檬水、桄榔粉等。没有了酒精,也没有了“觥筹交错”“高声喧哗”“面红耳赤”等“酒精表现”,现场显得和谐、自然、诚恳。有考察组成员表示:“禁酒令让考察学习更有效。喝了酒就什么都学习不到了!”
大新县恩城乡一位基层干部表示,基层的工作何其多,现代农业、旅游开发、生态乡村……过去中午一个接待把下午都“带”走了,“‘禁酒令\’如今成了我们的挡箭牌,中午不用喝酒下午有时间、有精力干很多工作!”他说。
新闻推荐
大新县榄圩乡永新甘蔗生产服务专业合作社于2015年7月28日经本合作社清算组清算,决定注销本合作社营业执照(注册号:451424NA010239X(换))。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十...
大新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大新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