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承建的年产20万樘钢质防盗门项目工程,已于2015年12月30日经建设、堪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竣工验收并交付业主使用,并已全部支付参与该工程建筑的农民工工资。如有不实,本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示期为7天。
投诉单位电话:0771—3629280(大新县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特此公示
广西北部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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