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讯 “我加500元!”“我加1000元!”8月10日下午,大新县人民法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人民法院变卖程序,成功举行了今年首次“执行案件财产变卖会”。
此次执行案件财产变卖会,是大新县恩城乡陆榜村农某与黄某因买卖合同纠纷,黄某欠下债务无力偿还,被农某起诉至法院,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大新县人民法院通过多种途径查封、扣押了被执行人黄某名下一辆五菱牌小型普通汽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有关规定,该院依法变卖被查封扣押车辆,同时在有关部门估价后,在人民法院诉讼网刊登变卖公告信息。变卖会当天,全程录音、录像,经过竞买人的应价、竞价,最终被查封车辆以最高竞价28000元成交。
据了解,此次变卖会在该院执行局、纪检监察室、廉政监督员全程监督下举行,实现了阳光执行,做到了案件公开、公平、公正,维护了资产所有权人、债务人以及买受人多方的合法权益。(许英婷 吴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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